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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尔摩斯摸了摸大狗的头,假意往远方投掷,大狗看着他的动作,往远方跑去寻找他扔出的东西。
他站起来,将手臂递给克洛莉丝,克洛莉丝扶着他的胳膊站起来。
实验已经做完了,该回去了。
克洛莉丝的裙摆被晚风往后吹,最下方的边缘沾到了一些泥土,可她并不在意。
“先生,凶手可能会比较难找。”
毕竟《香水》的主人公能够在山洞里待上七年,他的心智异常坚定,而且身上没有任何气味,走在人群内是最不起眼的一个,要找出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“那样才有意思。”
他的侧脸消瘦挺拔,像一道起伏的山脉,透露出无与伦比的自信。
是了,他可是福尔摩斯,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,她的担心是多余的。
两个人走到楼梯口时,不约而同地往书房内望了一眼,书房内溜出的那一抹光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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