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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怕冷?不,他也怕冷,可是他只能通过蹬着三轮车来回跑的方式来御寒。
这会儿有人送他棉衣,虽然不是新的,但对他来说却是珍贵无比。
在秦唐忆的劝说下,棉衣换在了大叔的身上。
因为一件棉衣,两人感觉熟识了不少,也就聊了起来。
大叔名叫雷振兴,振兴中华的意思,三十二岁了,他家其实不是郑南市的,早些年当兵来的郑南,那时才十六岁,十五年军人生涯就因为一次意外受伤而画上了句号。
那次他伤的很重,养好了之后脚也落下了残疾,部队不适合他了,当时部队领导也极力挽留他,说可以给他安排换别的岗位,比如饲养员,比如炊事员,可雷振兴不愿意,他说他不能给部队增添负担,坚决要退伍,于是他退了下来。
离家十多年了,家里双亲早不在了,家里倒是还有个妹妹,不过早些年也已经嫁了人,他不想这样回去给妹子添麻烦,干脆就就一直留在了这里。
至于怎么受伤的,雷振兴没说。
秦唐忆很是敬佩这样的人,可以不畏生死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部队和国家,一旦燃烧殆尽,也绝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。
这大概是这个年代大部分军人的通病吧,不愿给国家给人家添麻烦。
“雷叔……我还是叫你雷哥吧,你一点都不老。”秦唐忆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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